主席:謝玲芬獨立董事

成員:顏溪成獨立董事、王丁召獨立董事

為了持續強化公司治理並接軌國際標準,旭德於2011 年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 由董事會授權,以監督及審議公司整體薪酬政策及計劃。旭德薪酬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3人, 並應至少包含獨立董事一人,以維持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獨立、專業與公正性, 並避免委員和公司間利益衝突的風險。 

薪資報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評估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水準與公司經營績效之連結, 決定酬勞提撥比率,並依據產業競爭環境、公司營運績效與標竿市場行情, 對經理人薪酬及公司薪酬政策提出建議。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提股東會報告, 並揭露於公司年報。 

依旭德「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